校园公告
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
2025-06-05
来源:审计处、财务处 点击次数:各院(系)、单位:
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函〔2025〕272号)精神和要求,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范围
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范围为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收费的行为,重大事项可向前追溯。
二、工作内容
各院(系)、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进行宣传教育,围绕教育收费公示情况、收退费情况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、学生和家长反映突出的其他问题情况、学校教育收费财务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。
学校组织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工作。
三、工作安排及结果报送
各院(系)、单位遵循“全覆盖”“零报告”原则,按照此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范围和内容,即日起至6月13日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及自查自纠工作,如实填写《××(单位名称)关于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》(见附件1)、《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》(见附件2),经单位正职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6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综合管理科(主楼117房间),电子版(Word、PDF盖章)发送至“办公系统-财务处-何凡”。涉及服务性收费的院(系)单位,需将收费公示照片一并报送。6月16日至20日,学校组织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工作。
联系人及电话:审计处 刘辉,68416838
财务处 何凡,68902635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落实。各院(系)、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压实责任,细化工作措施,对照《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》的内容,逐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坚持求真务实、查深查透,确保“不走过场”“不挂空挡”。
2.加强宣传,规范收费管理。要坚持关口前移,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,规范教育收费管理,不断提高收费风险意识和工作水平,确保工作到位、教育到位、公开到位,做到“防未病”。
审计处、财务处
2025年6月5日